所需材料
(一)在美学习并获得学历或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按顺序准备下列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打印件;
2、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照片页样张);
3、有效签证首页打印件(准签信首页样张 VEVO 网页样张 VEVO PDF样张);
4、成绩单原件;
5、学位证书复印件;
6、单程回国机票打印件。
材料说明: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需在线提交后打印,粘贴近期照片,确认各项材料符合要求并签字。
2) 有效签证指的是完成学业时还在有效期内的美方签证文件,可以是准签信(Visa Grant Notice)、VEVO验证页或护照签证页复印件。因完成学业较早,目前不能提供有效签证的,可以使用入学证明(CoE)复印件代替。
3) 成绩单原件查验后随《证明》一并寄回或退回。
4) 办理《证明》时未获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学业完成信原件(Letter of Completion,须由学生事务部门负责人员亲笔签名,电子签名无效)。已经获得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
5) 已回到国内,不能提供单程回国机票的,可以使用护照入境章页复印件代替。
6) 除成绩单提供复印件时须公证外,其它材料的复印件不用公证。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修人员和中科院院派研修人员须按顺序准备下列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打印件;
2. 留学期间离美情况汇报(留学期间不论有无离美情况,均须提交此项材料!)
3. 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4. 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留学期间有短期离美情况的人员须提供)
5. 留学生活总结打印版(不需导师签字)
6、单程回国机票打印件。
(三)其他在美访问进修的留学人员需按顺序准备下列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打印件;
2、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最为新的准签信首页打印件;
4、访问进修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5、完成访问进修证明信原件(由访学单位或合作导师开具,须负责人亲笔签字,电子签名无效);
6、单程回国机票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