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仅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的重要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在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的时候,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便利条件。
美国留学应该在哪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与初审工作。为了方便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材料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持 F1、J1签证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持其它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攻读并获得学位,并在美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学习或研究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回国证明》。(注:除上述情况之外在美留学没有获得学位或学历可以联系博越客服帮忙处理)
二、申请材料(点击材料名称可查看样本)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应该在旧护照上)。
2、I-94卡(“白卡”或电子版I-94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DS-2019表(原IAP-66表)或797A/B表等。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签证表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
注:留学单位是指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交流项目或自费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复印件;非上述情况,但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含转学分情况官方成绩单复印件。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抵美入境章复印件、导师证明信原件(在美攻读并获得学位者,只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7、如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明信原件,翻译件/证明信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博越专业帮助毕业困难的留学生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美留学没有获得学位没能正常毕业博越多年认证经验定能帮您成功办理。了解办理详情请联系博越客服。